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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复审)办事指导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复审)办事指南

目 录

一、考核项目与考试地点

二、考试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三、复审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四、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考核项目与考试地点

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组织考试的考核项目与考试地点详见附件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收费标准详见附件3

二、考试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相关表单可登录《福建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相关下载栏内下载)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申请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60周岁及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工作实习经历(至少1年以上);

3.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和法规知识;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及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除工业锅炉以外的其它Ⅱ级锅炉操作、Ⅲ级锅炉操作为高中以上),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工作实习经历(至少3个月以上);

3.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4.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1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标准证件照(2张,2寸白底彩照,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

5.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医院出具本年度体检报告或无妨碍本工种项目的健康证明,1份);

6.安全教育培训证明(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

7.实习证明(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

注1:用人单位出具的“实习与健康证明”须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部门公章无效)。

注2:以个人名义申请,以及锅炉水处理、特种设备焊接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或证明(体检项目须涵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证明》的内容);

注3:根据省质监局《转发省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闽质监特〔2014〕222号),用于报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执业资格或到期复审的安全教育培训证明》,需由经当地设区市质监局认可的专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出具(简称“培训机构”);

注4: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实习证明,应在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及以上作业人员的实习指导下,进行规定时间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叉车司机1个月及以上,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观光车司机3个月及以上);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课时及以上的培训并取得证明(持有车型为B1及以上机动车驾照的观光车司机,可以不提供实习证明)。

三、复审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相关表单可登录《福建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相关下载栏内下载)

(一)申请复审的条件

1.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超过55周岁且需要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的,由发证机关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考试);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的特殊要求;

4.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2个月(在相应考核大纲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

6.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安全教育培训证明(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

4.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须参加考试的(如特种设备焊接),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

注1:用人单位须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作业项目的需要,持证期间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过事故”等事项。

注2: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福建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闽质检特【2011】423号)的规定:省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聘用的作业人员,持省外证书到我省申请复审,批准日期在2011年6月31日之前,予以受理;批准日期在2011年6月31日之后,不予受理(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四、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计划。考试机构于每年年初通过考试机构网站公布《年度考试计划》,正常情况下不再另行增加考试场次。紧急情况下企业临时申请增加考试场次,须满足以下条件:

1.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计划内考试;2.考试申请人30人及以上;3.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1.考生于申请的考试日期15个工作日前登录《福建省特检院考核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预约,并在线提交申请资料;考试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网上审核。

2.通过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提示;考生应当及时下载并打印纸质申请资料,于申请的考试日期10个工作日前到当地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报名:

(1)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2)缴交考试费用(考生也可通过指定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交,转账凭证交培训机构);

(3)报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窗口报名:

申请人于申请的考试日期10个工作日前,携纸质申请资料到当地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报名:

(1)提交申请资料(现场审核资料);

(2)缴交考试费用(考生也可通过指定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交,转账凭证交培训机构);

(3)报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注1:报名前,应当认真确认以下事项:申请资料齐全,姓名、身份证号、作业项目及其代号、通信地址、手机号码等填写正确,单位公章和申请人签字完整。

注2: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年内,每位申请人有2次考试机会。申请人参加首次考试、补考或者缺考(考试开始30分钟后到达考场,视同缺考),均被认定已参加1次考试

注3:已报名参加考试,临时更换申请人或者考试项目,应于申请的考试日期10个工作日前,按上述四(二)的报名程序,持已缴费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和其它申请资料,重新办理申请考试手续。
(三)补考规定

1.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或者未按约定时间参加考试(即缺考),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考试。

2.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或者缺考,下次考试前,均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办理补考申请手续,并补交以下资料:《补考申请表》、证件照(2张,2寸白底彩照,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四)到期复审。申请人至少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复审申请(提前复审时间不超过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并到专业培训机构申请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复审,应当提前向考试机构申请延期复审,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出现以下情形,判定复审不合格,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该项目自动失效:

1.申请复审时年龄超过60周岁;2.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超过12个月(在相应考核大纲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持证期间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4.持证期间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课时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不合格;5.其它情形。

(五)补办证书。证书遗失或者损毁,持证人需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若一个月内无其他用人单位提出异议,持证人携以下材料,到原考试机构申请补办(省外证书回原发证机关补办)。查证属实的,由发证机关予以补办。补发证书注明“此证补发”字样。

所需材料:1.《证书补办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标准证件照(2张,2寸白底彩照,照片背面备注姓名);4.刊登证书遗失、损毁并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

(六)变更单位

作业人员变更聘用单位,应当携以下材料,到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单位变更申请表》;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3.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4.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交缴证明。

(七)领取证书

1.领证时间。正常情况下,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可登录《福建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查询),30个工作日领取证书。特殊情况如考生较多等,适当延长证书领取时间(具体以通知领证时间为准)。

2.领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1)到原报名窗口领取证书。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原报名窗口邮寄证书。在报名时提前填写《邮寄单》(注明邮寄费用由申请人在证书送达后支付)。因邮寄地址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证书邮寄丢失,责任由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投诉方式:

电话:(0591)88700506  

地址:福州市金山卢滨路370号1113室(邮编350008)

附件1:考试项目、作业范围与考试地点

附件2: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附件1.考试项目、作业范围与考试地点

业项

作业范围

考试地点

级锅炉

G3

定工作力≥3.8MPa的蒸汽锅炉。Ⅲ级锅炉操作人事Ⅱ、Ⅰ级锅炉操作人的工作。

福建省特检院福州(连江)考试基地

级锅炉质处

G5

具体锅炉参数不限。

力容器充装

R2


永久气瓶充装

P1


液化气瓶充装

P2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P3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P4


气瓶充装

P5


梯机械安装

T1


电气安装

T2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

Q1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

Q2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Q4(限集装箱式起重机

限集装箱式起重机

Q4(限集装箱起重机

限岸集装箱起重机

Q4(限装卸桥

限装卸桥

塔式起重机司机

Q5


座式起重机司机

Q6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Q7


式起重机司机

Q8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除外

胎起重机、履起重机、铁路起重机

Q8(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升降机司机

Q9

施工升降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Q10


大型游乐设

Y2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Y3


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

Y4


车辆维

N1


司机

N4


司机

N5


非金属焊接操作

详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考核细则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A1


福建省特检院福州(连江)、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莆田、宁德考试基地

锅炉压力容器力管道安全管理

A3

锅炉力容器、气瓶力管道

梯安全管理

A4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A5(简易升降机除外)

除简易升降机外的其它各类起重机械

A5(限简易升降机)

限简易升降机

()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A8


级锅炉

G1

定工作力≤0.4MPa且额定蒸量≤0.5t/h的蒸汽锅炉,及定功率≤0.7MW锅炉、有机热载锅炉等。

级锅炉

G2

定工作力<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锅炉、有机热载锅炉等。Ⅱ可以事Ⅰ级锅炉操作人的工作。

级锅炉质处

G4

锅炉定工作力≤2.5MPa的蒸汽锅炉

固定式力容器操作

R1


力管道巡检维护

D1


梯司机

T3


起重机械指

Q3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Q4(集装箱、装卸桥除外)

集装箱式起重机、岸集装箱起重机、卸桥

司机

N2

各型叉车

N2(限自动档)

限自动档型叉车

属焊接操作

详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考核细则


福建省特检院福州(连江)、泉州、漳州、南平、三明考试基地


附件2.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所在地区

报名窗口

考试地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福州

福州市金山卢滨路370号

林  娟

(0591)87843691

(0591)87824313

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牛栏坪村(导航查询“福建省特检院连江实训基地”)

泉州

泉州市泉秀路毅达商厦1B201室

陈晓梅

(0595)28070013

泉州市洛江区万虹大道——泉州双能职业培训中心

漳州

漳州市芗城区湖内路2号——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305室

蔡雅芳

(0596)2523693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苍坂农场(龙海驾校驾训场旁)——漳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训基地

龙岩

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28号——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

李福英

(0597)2260379

龙岩市新罗区东宝山钢瓶检测站(龙岩分院考试基地)

三明

陈大镇德安工业区30号——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

阳小红

(0598)8225136

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二村60栋一楼(原机电技校;龙腾小区内)

南平

南平市东山路179号市质监局大楼一楼劳安分中心

张金芳

(0599)8865868

(0599)8830752

沙溪口水电站——南平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基地

莆田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山路2号

柯秋兰

(0594)2611129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山路2号——莆田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基地

宁德

宁德市万安西路5号

夏银益

关晶晶

(0593)2817065

宁德市万安西路5号,蕉城区大桥头下1号(宁德市康复医院前弘生公司院内)